驻马店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30     浏览量:1486      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特向社会公布驻马店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驻马店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动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13条,政务微博公开15条,政务微信公开57条,其他方式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市局成立了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信息的更新和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进行规范。各有关部门明确专兼职人员,按照本部门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及时收集梳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后发布。三是强化内容。结合自身职能,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群众关注程度高的警务信息和应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丰富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工作,实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探索新时代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新途径。该系统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实现了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网上公示等“一网通”,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目前,平台公开事项业务共880项,其中户政业务30项、交管业务5项、出入境业务15项、治安业务13项、网安业务1项、监管业务6项、综合查询业务10项。截至2019年底,系统注册量22.9万人,为群众提供网上服务达2.2万余次,答复群众问题咨询2335条。二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市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网上服务等功能。及时公布工作动态、警情提示等重要信息,对重大突发社会公共安全和涉警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三是加强和完善“平安天中”微信公众号、“平安驻马店”微博,构建新时代警民沟通的新桥梁和新纽带。传递党和政府主流声音、讲好警察故事、发布安全提示和案件信息,及时回复网民咨询,积极做好舆情传递引导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科学设置栏目。对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合理分类,调整设置了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查阅信息更加便捷。二是加强法制审核。进一步加大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制审核力度,所有答复意见均要通过法制部门审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19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9

-1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

-50

60

行政强制

27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5393.6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尚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队伍不足,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把主动公开、常态公开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精准。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回应群众需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是着力抓好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项目。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机制,以完善的工作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做好官方微博、微信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使群众更多途径查阅了解警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