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局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量:8881      打印文章      

一、治安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二、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指导、协调、督办全市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四、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六、监所管理支队

拟订监所管理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七、巡特警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巡特警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巡特警开展公共秩序管理及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治安保卫等工作。

八、法制支队

组织、协调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