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二房东”网上租房 “连环套”骗你没商量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量:1353      打印文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租房成为市民首选。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冒充“二房东”,在网上发布“物美价廉”的房源实施诈骗。拿到租房钱款后,犯罪嫌疑人往往迅速逃窜至其他城市并将受害人拉黑。警方提醒:网上租房擦亮双眼,小心“二房东”设下“连环套”。

【典型案例】

    今年6月,市民王女士在某房屋租赁网站上看到一处招租房源信息。经联系,对方称自己是房屋的二房东于某。双方约定看房后,该房内上一位租客陈某热情地为王女士介绍起了房间。由于对房屋满意,王女士当晚就联系于某约定第二天签订合同。签合同时,因该交易未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介绍,王女士有些犹豫,这时于某拿出房主签字的委托书,证明自己有转租权利。王女士最终打消了顾虑,与于某签下租期一年的合同,并当场付清全部租金共计1.8万余元。不料入住后的第3个月,自称房主的季某找上门来。原来,今年5月下旬,他与于某签订了月租金2200元、租期一年、不允许转租的租赁合同,于某交付了3个月房租。3个月后,季某催缴下季度房租时,发现联系不到于某,且房屋已被他人入住。而王女士手中的所谓委托书也是于某伪造的。

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抓获。据于某交代,其伙同他人辗转全国多地以冒充“二房东”方式诈骗作案多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

【警方提醒】

    防骗策略1:网络租赁房屋虽然方便快捷,但承租方的承租资质难以确认,因此应尽量选择有中介资质的正规中介机构,若选择网上租赁一定要仔细确认承租人是否有合法转租权。

    防骗策略2:廉价网租房多面向社会经验相对薄弱的年轻群体,对于租金明显低于该地市场平均值的房屋要提高警惕,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以低价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

    防骗策略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尽量避免一次性交付所有租金,且不宜签订租期过长的房屋租赁合同,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