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酒后恶意辱骂110接警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量:1320      打印文章      

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严肃处置两起酒后恶意辱骂110接警人员案件,依法对违法人员杜某(男,46岁)、党某(男,35岁)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10日的处罚,有力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月23日23时25分许,驻马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区十三香路某厂附近,有一男子骑电动车撞到路边停放的大货车上。接警人员立即指派东高派出所和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男子杜某系醉酒后骑电动车撞上了大货车。因不满处置结果,自5月24日0时39分许,杜某多次拨打110恶意辱骂接警人员,并对现场处警民警肆意辱骂。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经询问,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酒后拨打110辱骂接警人员,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月26日23时14分许,驻马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党某报警,称其找不到朋友了,需要看监控找朋友,却拒不提供其所处的具体位置。接警人员告知党某,这种情况下可以先给朋友打电话联系。党某情绪激动,破口辱骂接警人员。接警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党某持续谩骂并挂断电话。23时23分许,党某再次拨打110 。经接警人员耐心询问,党某说出了其所处的具体位置。东高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发现党某醉酒严重,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党某对其酒后恶意辱骂110接警人员的行为供认不讳。

110报警电话是极为宝贵的公共资源,当骚扰电话占用有限的信道时,那些身处险境、真正需要报警求助的人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对拨打110谎报警情、恶意骚扰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单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谨记,生活中只有这7件事,才可以拨打“110”: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