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烟头也能酿成大火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量:1273      打印文章      


吸烟不仅是威胁市民身体健康的一大公害,而且也是引起火灾事故的最大原因之一,为此,开发区警方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对一个小小的烟头,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不乱扔烟头、在危险环境不吸烟等十个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因吸烟而引发火灾。

一是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二是漫不经心,不管场合,随手乱丢烟头和火柴梗;

三是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件时吸烟;

四是叼着香烟寻物时,烟灰掉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五是不分场合地点,乱磕烟灰引起火灾;

六是在匆忙时把未熄灭的烟头塞进衣服口袋,结果引燃衣服而起火;

七是使用打火机不当引起火灾;

八是在严禁用火的地方吸烟而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九是把点燃的香烟随手放在可燃物上,如书桌、箱子上,人离开时烟火未熄,结果引起火灾;或因烟头被风吹落,引着可燃物而引起火灾;

十是醉酒后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