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4类行为易致交通事故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0-15     浏览量:1240      打印文章      


1、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儿童有嬉戏的天性,他们在马路上也毫不讳忌,不注意避让车辆,全然不顾身边的车水马龙和突如其来的险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坐车时头手伸车外。有的儿童坐在行驶的汽车里,习惯把手、头伸向车外;有的儿童坐在摩托车、电动车的后座上,或手舞足蹈或酣然大睡,更有的儿童站在自行车后座上秀舞姿,这些行为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骑自行车上快车道。随着儿童慢慢长大到可以骑着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胆子也变大了,他们在道路上横冲直撞,闯红灯、争抢道路,个别小朋友甚至大秀车技,双手离把,这些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翻越护栏横穿马路。儿童、青少年身材矮小且身体轻灵,当遇到道路交通护栏时,为图方便,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有的攀越交通护栏,有的从交通护栏的空隙中钻过去,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