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将近,警方提醒谨防陷阱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0-01     浏览量:1172      打印文章      

秒杀价、一元购、最低折扣、好评率99%、无差评、全网销量第一……“双11”“双12”大促即到,面对如此诱惑宣传,警方提醒,别被这些数字忽悠,很可能是商家布下的陷阱。10月1日,《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此规定出台就是在电商集中促销期间,严打各种虚假宣传行为。

  网购投诉近两年迅速增长

  去年“双11”,全国网购市场销售额超800亿元,比前年增长近1倍,但涉及“双11”的投诉同比增长超3倍,“假宣传”“假网站”“假打折”“假优惠”等问题较以往更突出。

  “秒杀价、一元购”或藏陷阱

  有商家刷好评、删差评、虚构成交量、成交额来吸引消费者注意,此规定要求,网络平台应依据可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虚构交易、成交量或用户评价。

  在促销方式上,有不良商家以“秒杀价”、“一元购”、“最低折扣”为诱饵,误导消费。有的“秒杀”,商家说有100件商品,引来几十万人来秒,但实际上真正参加秒杀的商品只有一件;有商家推出“一元购”鞋子,引来大量图便宜的消费者付款,但一段时间后商家会以各种理由不按时发货,最终取消活动,退款给消费者。

    预售享7日无理由退换货

  去年“双11”,有电商明确表示“预售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订金不退”等。今年规定明确要求订金可退,预售商品享7日无理由退货,赠品享受三包,否则将依法查处。

    为禁止不正当竞争,开展有奖促销的,应公示可查验抽奖方法,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网络平台不得限制或排除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否则工商部门将按《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