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被莫须有信息恐吓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9-17     浏览量:1040      打印文章      

民警接到辖区居民王女士的求助。原来,当天傍晚,王女士接到陌生电话,让其接受传真。后来,她便来到一家传真机旁,收到了印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裁判主文公告”和“拘捕令”的传真各1份,该“拘捕令”称王女士在上海涉嫌洗黑钱,警方已经立案并冻结此银行帐户。王女士收到该传真后,对方电话又跟着拨打了过来,要求王女士根据他们的提示向他们所提供的安全账户内转入10万元保证金,否则就要来抓捕王女士。

  王女士看到两份传真上不仅有自己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及家庭详细地址,且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章,便对传真中的内容深信不疑。惊恐不已的陈女士想到了辖区派出所。

  听完王女士陈述后,民警明确告知该情形为通讯网络诈骗,并向她详细讲解了当前多发的通讯网络诈骗的常见情形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从而成功阻止一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警方提醒:市民不仅可以通过发传真接收到包括自己真实身份信息的虚假、恐吓信息,还可以在虚假公安、检察、法院等网站上查找到包括自己真实身份信息在内的恐吓信息,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邮来。当前信息泄露途径比较多,即使对方能够准确说出详细信息,也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能转帐和汇款,不要根据对方的提示在ATM机上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