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瞄上施工队的合同诈骗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9-17     浏览量:1316      打印文章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领域一片热火朝天,劳务分包也随之增多。一些犯罪分子抓住一些施工队的心理,以各类工程为诱饵,向其大肆套取各种中介费保证金,实施诈骗活动。

【案件重现】

2017年3月,报警人费某到派出所反映,2015年1月份在辖区内某写字楼与某劳务公司的黄总签订了一份徐州新沂某安置房项目的劳务分包协议,给了黄总6万元履约金,给了介绍人阙某6万元好处费,后工程一直没有进场施工,黄总失联。经民警调查,黄总在劳务分包协议上签的名字为黄明,系假名,而某劳务公司没有这个所谓的黄总。民警再次出差徐州新沂,找到徐州新沂某安置房项目总包及分包方,调查发现该项目总包和分包方与黄总也无任何关系,一起看似有些像纠纷的事件经过民警多方调查最终确定为诈骗案件。经民警辗转多地出差,派出所将嫌疑人黄某、皇甫某和孔某抓获,最终三名嫌疑人均以诈骗罪被检查批准逮捕。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犯罪分子以工程项目为诱饵,伪造与相关企业签订的承包合同,以收取中介费、保证金等为名骗取钱财。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受害人往往只注重能否获得利益,千方百计急于获得工程,却又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忽视了去识别对方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资金,从而发生了被骗一事。

【警方提示】

一、施工队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随着市场的越来越规范,无论是工程的招投标,还是此类信息的发布,基本都能在相关部门查阅到相关信息。

二、商谈劳务分包时,一定要认真核实总包合同等相关资料,实地考察工程的真实性,要多到现场看一看,问一问。通过相关部门核实总包公司的资质,切不可疏忽大意。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谨慎,在签订合同以前,必须认真核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存在,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此外,还应审查合同公章与签订人的身份,确保合同真实有效。

四、如果发现对方资质不完善,或存在其他虚假信息时,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