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敲响安全教育警钟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8-08     浏览量:1057      打印文章      

如今儿童被猥亵案例越来越多,儿童的性意识尚未萌发,没有防范或反抗意识,有的甚至被侵犯了也意识不到。如何防止孩子受到侵犯和伤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学会自我保护。

典型案例

(一)补习班老师开“小灶”

2014年夏天,灿灿父母为她在一家美术补习班报名练习书法。由于授课老师黄某称灿灿是个好苗子,灿灿的妈妈每次都让灿灿提前到班上,希望老师对女儿多点单独辅导时间。可没想到黄某经常用各种借口拥抱她,甚至摸其胸部。事后黄某叮嘱灿灿,千万不要将老师抱她亲她的事情告诉别人,尤其是家长。灿灿日渐抵触去上书法课,在父母的再三逼问下,灿灿才道出自己常被老师“欺负”的实情。

(二)热情的叔叔当“朋友”

2015年8月,南京市秦淮分局接到一起走失孩子的报警。调取监控发现,画面上乐乐独自走进停车场,随后被一个陌生男子带走,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在这名陌生人李某家中找到了走失的乐乐,据乐乐回忆:“叔叔带他回家做游戏,给他很多玩具和零食,还脱光了他的衣服,要帮他按摩。。。。。。”

(三)冒充新来的邻居“搭讪”

今年5月20日下午,10岁的乐乐在放学独自回家的路上,发现一路有人跟踪自己,想到学校常教的被坏人跟踪的情况,乐乐顿时觉得对方就是坏人。为了防止坏人到家里偷东西,乐乐想出一招求救的方法,原本住在四楼的她故意走到了自家楼下一楼住户门口,并开始大声敲门。可敲了几下后,不仅一楼邻居的门没有开,反而引得男子快步向她靠近。“我是你家附近新来的邻居,我们聊聊吧!”手持水果刀的男子没等乐乐同意,就强行将乐乐拖拽到地下室,并对其进行了猥亵。乐乐极度害怕,不仅大哭还喊起了救命,男子一下子就被乐乐的喊声吓跑了。几分钟后,受到惊吓的乐乐回到了自己家中。不久乐乐的姐姐回来后发现乐乐泪流满面,在多次询问下乐乐说出自己被人猥亵的事情。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乐乐的姐姐立即联系了母亲王女士,并报警。

警方分析

大部分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都是“恋童癖”,这是一种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性变态行为,本案中,两起案件发生地点一处是培训补习班,一处是嫌疑男子家中,首先从最易高发的学校分析,校园工作人员与孩子接触的机会较多,形成了有利的作案条件,而作案对象是孩子,比较容易控制,而且很难发现。其次,从心理上分析这些犯罪者。患有“恋童癖”的人,往往是因为在生活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进而不愿与成年人打交道,选择了相对单纯的儿童交往。而这样的人由于工作的不如意,生活条件也平平,所以反映在校外环境中就表现为群租房成为高发群体,他们采用哄骗等手段与小朋友建立“友谊”,将未成年人带入房内进行猥亵等犯罪。最后,就是临时起意类型的案件,他们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有恋童情节,平日里只是对儿童表现出超出常人的关心。当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下与孩子独处便有可能诱发他们侵犯行为。

警方提醒

结合以上案件,作为孩子家长及孩子,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避免孩子刻意打扮穿着成人化。以免勾起不良人员的侵犯欲望,也对孩子自身成长不利。二是让孩子有与他人独处的底线意识。让孩子清楚的知道对方是不能触碰到自己的底线的。三是事后沟通消除影响。要让孩子懂得遇事及时告知家长,避免长时间,多次遭遇猥亵侵犯等。

链接

家长自测:你的孩子有危险吗?

1、孩子尤其是女孩子经常一个人在家。

2、把孩子交给所谓的“熟人”看管。

3、孩子不“认生”,愿意接受陌生人给的东西,或和陌生人去玩。

4、孩子突然不爱上学,性格反常。

5、孩子突然有零花钱或带回家的零食和没见过的玩具(不是家长给的)。

如果有以上任何一条或别的反常情况出现,家长们一定要多观察,多和孩子沟通,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