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交通顽疾让人生气又无奈 不守交规的人有你吗?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量:1076      打印文章      

对面驶来的汽车开着远光灯,你会回敬吗?行人乱穿马路不看灯,你会制止吗?参与抵制交通不文明行为,有人挺你吗?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各类交通顽疾不断滋生,让人既生气又无奈。“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是“十三五”规划中经济社会发展的七大主要目标之一,交通文明作为“移动的细节”更会给人直观的感受。

教规矩:体验式执法让人眼前一亮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85亿辆,在交通压力日益凸显的同时,各类交通事故和违规事件也层出不穷。

以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为例,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不守交通规矩的人不外乎三种心态:一是侥幸心理,认为一般不会出现意外,自己没那么倒霉;二是从众心理,一旦有人带头闯红灯,旁边的人就会跟进,认为法不责众;三是漠视心理,认为机动车闯红灯会受罚,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被拍到也没事,一般不会受处罚。

这三种不良心态折射出传统交通文明宣教方式的尴尬,值得反思。在汽车社会中,如何形成良好的汽车文化和交通文明,以及处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关系,成为考验相关部门水平的一道难题。

不久前,一则深圳严查乱用远光灯的新闻引发争议,在部分网友质疑交警执法方式的同时,更多的人则是给这种大胆的尝试点了赞,这种通过换位思考来治理交通陋习的体验式执法,的确让人眼前一亮。

据深圳交警方面介绍,远光灯专项查处行动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的查处模式,其中“两看”指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危害。尽管此举不可能杜绝所有违法行为,但如能让违法者受戒,促进守规意识,并形成社会舆论,那么这次专项查处行动的震慑作用、宣教作用就已显现。

立规矩:举措管用是文明意识形成的抓手

20年前,汽车还没那么多,路上蜂拥的自行车大军和行人却比现在守规矩。记得那时候在天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闯了红灯,会被拦下并罚在路口举着一面小红旗警示和纠正后面的人,把秩序和监督一棒棒传递。这样的景象消失后,“中国式过马路”就来了。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不文明行为归根结底源于人们的道德观念。文明的培养必然有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对于很多屡教不改的陈规陋习,适时出台硬性约束举措,会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从而为文明习惯的形成和公民素养的提升提供保障。

2016年上半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将一些常见的包括开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向车外抛洒物品等不文明行为从失德之举上升到违法行为,同时将保护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

将不文明行为以地方法规的方式进行约束,得到了舆论肯定。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表示,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一定的约束,但问题的关键,不是没有约束机制,而是违规成本和受罚几率太低,导致约束机制实际效果不好。

半月谈记者长期观察发现,目前天津的交通拥阻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道路通行效率低引起的,在十字路口机动车经常被不看信号灯的非机动车或行人截停,造成通行不畅,而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得到惩处的几率几乎为零。长此以往,人们交通文明的意识就很难被唤起,规矩自然也就立不起来。

违法成本低导致规矩难立的另一例证是,自严查酒驾和超速等行为以来收效明显,违法行为呈下降趋势。公安部数据显示,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正确的交通文明观在有力的制度约束下逐渐形成。

守规矩:还需多方努力做到“有呼有应”

规矩立起来了,大家的文明意识提高了,如果监督执行不到位,一些不文明行为处于没人管的状态,那么全民监督的局面就很难形成,引导建立的秩序就容易失守。

“在执法实践中,我们往往面临处罚力度小导致威慑力不足、执法人员太少造成管不过来等困境。”肖俊说,深圳1998年出台控烟条例,此后10多年没有开出一张罚单。2014年细化了实施细则,陆续开出一些罚单,但效果不好,尤其是火车站等人员密集的户外场所难以管理。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认为,把好规矩落实好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基层立法在做到有法可依的同时,需要注重微观可操作性,如果违法成本过低,被处罚者就会觉得无关痛痒,但若执法成本过高,则会面临法规与执行“两张皮”,达不到预期效果。

如果监管部门人力不足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那么培育一个全民参与监督的氛围就显得格外重要。很多在日本、新加坡等国有过留学或者旅游经历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当你在当地有不文明行为时,周围人异样的眼光会让你及时注意自己的行为,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是提升自身素质的关键。而我国很多不文明行为处于没人管的尴尬境地,即便有热心的市民站出来,往往也得不到有力支持和回应,慢慢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表示,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抵制做到“有呼有应”,在一定程度上是良好秩序建立和维持的关键。如果群众举报不文明行为付出的各项成本太高,而又无法推动问题解决,甚至陷入各部门的推诿扯皮之中,就会令人心寒,甚至对参与城市管理、监督不文明行为失去信心。

一位导游给记者举了一个在日本时的例子:自己团里两名游客因为在禁止吸烟的地方抽烟,被当地市民看到后报警,警察很快到达现场并提取相关证据,随后将两人带回警察局。念二人初犯,警方只要求他们完成一个3小时的免费学习课程,但由于语言不通,两位游客为此支付数千元人民币的翻译费用,而此后团里再也没人敢乱抽烟了。如果没有当地市民的积极参与,没有当地警方的及时回应,那里的禁烟令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相关专家建议,提升城市文明水平,需要依靠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同时注重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连贯性。可以依靠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利用全覆盖的道路监控系统倒追责任;鼓励、奖励社会对抵制不文明行为的积极参与,做到“有呼有应”,共同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