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遇到这几个字,一定要擦亮眼睛!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6-25     浏览量:1080      打印文章      

生活中,我们时有邻居、同学同事、亲朋好友等向我们借钱。不借吧,怕面子挂不住。借吧,又怕借出去的钱不还。然而,由于好多人法律知识缺乏,认为借钱打个条就行,这就为将来讨要借款带来了诸多麻烦。在此提醒大家,以下这几类字如果出现在借条中,一定要擦亮眼睛。

 借条、欠条与收条

提醒:借条是借款发生的前提条件。相反,欠条并不意味着借钱,可能存在其他事由而导致欠款的形成。两者虽然在字体上表达了相似含义,但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一旦将来债务人借款不还,那么,在没有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在20年之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但是,欠条的在欠条出具之日内2年向法院主张权利,一旦超过这一期限,该借贷关系便不再受法律的保护。收条,顾名思义,是收到钱的人向给钱的人出具的,需要注意收条需要与借条和欠条连贯使用,否则说不清楚收到这个钱是什么钱。

“今还(hai)欠款”与“今还(huan)欠款“

提醒:实际借款时,经常有人就为了这个字发生争吵,为此不惜诉诸法律解决。比如,张某借刘某30万元,张某陆续还了一部分后,写下“今还欠款10万元”,究竟是“今还(huan)欠款10万元”还是“今还(hai )欠款10万元”,如果是“还(huan)”说明还款10万元,尚欠借款人40万元。如果是还(hai),说明尚欠借款人10万元,仅仅一个字的发音不同,会有如此大的区别。因此,我们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个字,否则会导致歧义的发生。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尚欠款10万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