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谨防掉进校园贷陷阱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量:899      打印文章      

3月初,南京秦淮警方接到了朱同学的报警称,被人骗走两部手机,并欠下高额贷款。

朱同学称,在校园QQ群内看到有人发布信息,称需要大量兼职帮助店家冲销量,也就通常所说的“刷单”。只不过这个“刷单”比较特别,只需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和学生证,就可以轻松获得高额的佣金。朱同学就通过电话与信息发布者取得联系。按照约定,朱同学来到新街口附近和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见了面,之后被带到附近某大型商场。李姓男子声称自己就是这里的业务员,只要朱同学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一部价值近7000元的最新款手机,帮助自己完成本月的销售任务,就可以获得300元的佣金,而手机贷款将由李某偿还。

在朱同学的信息被贷款公司审核通过后,朱同学顺利拿到了手机,并交给了李某。300元到手后,朱同学觉得这样赚钱非常轻松,就又从商场以同样方式购买了一部手机,这次他拿到了800元佣金。朱同学把这样的“好事”告诉了好朋友小悠。小悠在成功办理了贷款分期业务后,朱同学又拿到了200元的介绍费。然而1个月后,朱同学便接到了银行的催款电话,而小悠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于是他们向警方报警。

无独有偶,南京江宁某大学内,先后有19名大二学生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多万元,结果因为逾期不还,被该公司频频催款。原来,这些同学被一名男子李某许诺贷款后由他负责偿还,每人给予一两百元的好处费。学生们纷纷在小额贷款公司袋了款,拿到了好处费,可李某在还了一段时间的贷款后,再也无力偿还。

警方发现,近期发生了多起类似案件,而受害者几乎都是在校大学生。庆幸的是,小悠在与李某的交易过程中悄悄拍下了李某的照片,这为警方的破案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警方提醒

1、小心熟人下套。即使面对熟人要保持理智客观,遇事要先冷静分析,不能因为盲目因为是熟人关系而不思考,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如果以自己名义贷款,就有义务偿还,所以在报警求助时,即使有纠纷,也应在收到催款信息时,将欠款还清,避免被银行追究民事责任,逾期还款也会降低信用,对以后升学、找工作、办信用卡、房贷、车贷都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