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签注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3-21     浏览量:1115      打印文章      


为办理相关业务,我们难免将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交予他人。作为居民的重要身份凭证,身份证包含了多种个人隐私信息,若使用不当,极易造成个人私密信息泄露。警方发布提示,提醒市民日常使用身份证注意事项。
1.如何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最安全?有人认为身份证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丢失也无妨,实际不然。警方提示,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切记必须签注!
如何签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XX专用,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通常写成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文字;用蓝色的圆珠笔或签字笔标识签注;最后记得一定要写上姓名和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签注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等重要信息;无论信用卡、基金、手机、申请书,只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或填写和身份证有类似作用的表格,一律照此办理。
2.身份证丢失怎么办?警方提醒,身份证丢失后,应立即补办,而不是挂失。身份证挂失后仍可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多不法分子非法收集丢失或被盗的身份证,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
3.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起丢了怎么办?警方提醒,首先致电手机运营商挂失手机号;致电银行挂失银行卡;手机绑定支付宝的,拨打95188挂失;微信用户登录110.qq.com冻结账号;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到手机运营商处补手机卡。
4.身份证使用安全小贴士:勿将身份证和手机等物品装在一起,手机工作时发出的高频电磁波所产生的强磁场会把身份证内的磁性芯片磁化,造成身份证消磁,身份信息无法读取。
在火车站、商场等公共场合,切勿将身份证装在大衣侧兜,极易遭窃。尽量将证件放在贴身内兜,切勿出示给陌生人。勿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或抵押给他人。
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补领手续。若有必要,可在媒体上登载丢失声明,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