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电信诈骗犯罪手段之归纳总结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2-17     浏览量:1225      打印文章      

近年来,随着金融、电信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犯罪迅速在我国产生和蔓延,特别是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高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近年来,电信诈骗手段翻新快,方法各式各样,但主要手段可归纳总结为以下44种:
  1、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2、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社保、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打电话谎称受害人医保、社保出现异常,可能被他人冒用、透支,涉嫌洗钱、制贩毒等犯罪,之后又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3、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专门渠道购买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再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原因,买家一次性付款变成了分期付款,每个月都得支付相同费用”,之后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则实施资金转账。
    4、包裹藏毒诈骗:犯罪嫌疑人以事主包裹内被查出毒品为由,打电话称其涉嫌洗钱犯罪,要求事主将钱转到国家安全账户以便公正调查,从而实施诈骗。
    5、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股民资金。
    6、票务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以事主“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通过电话逐步将其引入诈骗圈套,要求多次进行汇款操作,实施连环诈骗。
    7、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电话中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8、虚构绑架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电话中虚构受害人亲友被绑架,如要解救人质需立即打款到指定账户并不能报警,否则撕票。当事人往往因情况紧急,不知所措,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账户。
9、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虚构受害人子女或老人突发急性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嫌疑人指示转款。
    10、电话欠费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直接播放电脑语音,以其电话欠费为由,要求将欠费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11、电视欠费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广电工作人员群拨电话,称以受害人名义在外地开办的有线电视欠费,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补齐欠费,否则将停用受害人本地的有线电视并罚款,部分人信以为真,转款后发现被骗。
    12、购物退税:犯罪嫌疑人事先获取到事主购买房产、汽车等信息后,以税收政策调整,可办理退税为由,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等手段诱骗事主到ATM机上实施转账操作,将卡内存款转入骗子指定账户。
    13、猜猜我是谁:犯罪嫌疑人获取受害者的电话号码和机主姓名后,打电话给受害者,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者所述冒充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看望受害者。随后,编造其被“治安拘留”、“交通肇事”等理由,向受害者借钱,很多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银行卡内,从而上当受骗。
    14、破财消灾诈骗:犯罪嫌疑人先获取事主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加以伤害,但事主可以破财消灾,随即提供账号要求受害人汇款。
    15、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嫌疑人获知上级机关、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的姓名、办公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秘书或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实施诈骗活动。
    16、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要签收但看不清具体地址、姓名,需提供详细信息便于送货上门。随后,快递公司人员将送上物品(假烟或假酒),一旦事主签收后,犯罪嫌疑人再拨打电话称其已签收必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或黑社会将找麻烦。
    17、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嫌疑人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18、中奖诈骗-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我要上春晚”、“非常6+1”、“中国好声音”等热播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节目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连环诈骗,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中奖诈骗-冒充知名企业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三星、索尼、海尔等公司名义,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通过信件邮寄或雇人投递发送,受害人一旦与所留电话联系兑奖,即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名义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20、中奖诈骗-电子邮件中奖诈骗: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兑奖,即以“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21、引诱汇款:犯罪嫌疑人以群发短信的方式直接要求对方汇入存款,由于事主正准备汇款,因此收到此类汇款诈骗信息后,未经仔细核实,不假思索即把钱款打入骗子账户。
    22、刷卡消费:犯罪嫌疑人群发短信,以事主银行卡消费,可能系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连环设套,要求将银行卡中的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或套取银行账号、密码从而实施犯罪。
    23、高薪招聘:犯罪嫌疑人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4、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5、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嫌疑人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26、冒充房东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房东群发短信,称房东银行卡已换,要求将租金打入其他指定账户内,部分租客信以为真将租金转出方知受骗。
    27、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嫌疑人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陆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犯罪。
    28、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29、QQ诈骗-冒充亲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亲友或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30、QQ诈骗-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搜索财务人员QQ群,以“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文件”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财务人员使用的QQ号码,并分析研判出财务人员老板的QQ号码,再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31、网购诈骗:犯罪嫌疑人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受害人填写好淘宝账号、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后,卡上金额不翼而飞。
    32、订票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门户网站、旅游网站、百度搜索引擎等投放广告,制作虚假的网上订票公司网页,发布订购机票、火车票等虚假信息,以较低票价引诱受害人上当。随后,再以“身份信息不全”、“账号被冻”、“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事主再次汇款,从而实施诈骗。
    33、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34、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报纸、邮件等刊登可办理高额信用卡的广告,一旦事主与其联系,犯罪嫌疑人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形式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35、收藏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各种收藏协会的名义,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交纳评估费、保证金、场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36、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嫌疑人预先堵塞ATM机出卡口,并在ATM机上粘贴虚假服务热线告示,诱使银行卡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37、伪基站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基站向广大群众发送网银升级、10086移动商城兑换现金的链接,一旦点击后便在事主手机上种植获取银行账号、密码和手机号的木马,从而进一步实施犯罪。
    38、微信诈骗-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39、微信诈骗-代购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微信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一旦获取购货款后则无法联系。
    40、微信诈骗-爱心传递诈骗:犯罪嫌疑人将虚构的寻人、扶困的帖子以“爱心传递”的方式发布到朋友圈里,引起不少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通讯诈骗。
    41、微信诈骗-点赞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手续费”、“公证费”、“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42、微信诈骗-利用公众账号诈骗:犯罪嫌疑人盗取商家公众账号后,发布 “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43、二维码诈骗:犯罪嫌疑人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然后实施犯罪。
44、“关键词”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普通公众对“关键词”的不甚了解,谎称“关键词”能卖高价,由此骗取数额不菲的注册费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