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车内物品案件防范提醒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2-09     浏览量:1255      打印文章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提高警惕,做到“两不要和一要”,加强防范,尽最大可能减少财产损失。

一、  是不要留财于车

虽然天气渐热,人们衣衫渐少,随身携带财物不便,也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现金、备用车钥匙及车辆行驶证等手续放在车内。不要在车外可看见的地方放置包类物品,以防犯罪嫌疑人以为有贵重物品而实施盗窃。

二、是不要随意路边停车

不要将车随意停在马路旁边,应尽量将车辆停在有人值守的车库或者停车场,同时将车尾箱尽量在靠墙距离较近的地方停靠,使窃贼无法顺利打开尾箱,从而保护财产。

三、是要停车后再确认

针对利用车门锁干扰器实施的盗窃,车主在用遥控器锁车时,如果发现锁车时车辆没有反应(亮灯或者发出声响等),一定要再确认一下车门是否锁牢。有条件的最好直接用车钥匙锁车门,可以有效避免干扰器、拦截器等一切手段。离开车辆后,车主如果发现附近有人尾随自己,并不断打电话,应提高警惕,尽快返回车辆。因为此人很可能是犯罪分子正在向同伙报告你的位置,配合同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