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提醒:以下行为属于犯罪,稀里糊涂会坐牢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1-27     浏览量:952      打印文章      

一、当群主也能在无意中犯罪

一年前,谢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数众多,谢某也曾沾沾自喜。 不想去年与因群友张某发黄色视频,一起与群友张某锒铛入狱。几个月前,张某进群,三个月不到,竟然传发了一百二十多个黄色视频。张某触犯刑法,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谢某真没当一回事,觉得不过是大家发着玩,逗一时开心而已。而作为群主的谢某,因为没有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有负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与张某构成了共同犯罪。网警提醒:当群主有风险!稀里糊涂会坐牢!

二、替考被判刑,已经是真事

今年1月,北京海淀区法院当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试罪,处拘役1个月。替考,一位是枪手、一位是雇主,当初这两个人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是犯罪,没想到候某一进考场就被监考人员逮个正着。候某、虎某成为以身示范的第一例,结果是害人害己。网警提醒:替考已入刑,考试作弊是犯罪。

三、超速、超速、超速就是犯罪

校车、客车超员、超速是犯罪!以前知道醉驾是危险驾驶罪。但从去年11月1号开始,开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或超员也是犯罪,并且判刑的不仅是司机,如果车辆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网警提醒: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事业的朋友一定要小心,别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

四、销售注水肉被判刑15年

案例:杨某是个体经营者,想多赚钱,动起了歪脑筋,把好好的猪肉变成注水猪肉,并一发不可收拾。让他没想到的是,注水肉还给他换来15年的牢狱之灾。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80万元。网警提醒:真金白银换不来自由,君子爱财,需取之有道,依法经营方能家业兴旺。

五、非正常上访会犯罪

有的事有正常的解决程序,也有正常的解决办法,可有人认为上访能解决一切。这不,有人就因为到处上访,而犯了罪。案例:徐某因对丈夫的死亡善后处理不满,多次去北京天安门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查处并训诫1次。后来徐某与丈夫原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领了补偿款。事后,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门、中南海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门非正常上访,最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六、微信传谣是犯罪

大家千万别犯糊涂,见信息就转发。去年,浏阳有人因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有犯罪团伙来浏阳抓儿童、挖器官”的谣言被拘留罚款。幸亏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则,就不是拘留罚款,是犯罪判刑。网警提醒:刑法修改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都是犯罪。

七、踹警察也是犯罪

案例:90后泼辣女,护夫心切脚踹民警裆部致伤被抓。该泼辣女子,在交警查处丈夫酒驾时,故意踹警察裆部一脚,犯了妨碍公务罪。

网警提醒:脚是用来走路的,不是用来伤人的,如果对警察处罚不满意,应按程序维权,不要暴力袭警。尤其是刑法修改后,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按妨碍公务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