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篇温馨提示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1-16     浏览量:937      打印文章      

 

1、不要在家中存放不急用的大额现金,存单、存折密码要牢记,不要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混放在一起。如有室内防盗报警系统,人离开时要及时打开。

 2、在乘公交车时务必要将财物放于视线可及处或者自己手臂的控制范围之内,千万不要在众人面前暴露现金数目和放置部位;不要在车门口停留太久,尽量面朝车厢站立,这样做有利于发现可疑人员,注意提防有座位不坐两只手却在吊杆或横杆上换来换去的人,不停往你身上靠的人,视线飘移不定,老是盯着你放财物的地方看的人。

 3、商场试衣间、试鞋座椅旁和快餐店是最容易发生拎包盗窃,出行时应尽量少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将包挂在胸前,让包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就餐时看好衣物,把包和脱下的衣物放在能看到的地方,最好用衣套罩好;购物付款时,注意自己的随身物品,保证包不离人;尽量不要往人多的地方挤,随身的钱物、手机应放在贴身的兜内。 

 4、一些犯罪分子盯上副驾驶车窗摇开的车辆,趁这些车辆遇堵或者红灯时,伺机盗窃副驾驶座位上的财物。红灯停车时,车门窗关好,有人过来问路,千万不要随便开车门和车窗。犯罪分子通常采用撬后备箱或砸车窗玻璃的形式实施犯罪,建议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停车场或有专人看管的地方,手提包或其他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或后备箱内,以防被盗。

 5、不要把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更不要把写有密码的字条、记事本和银行卡放在一起;不要随便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密码告诉陌生人;在ATM机前取款时,注意身边的人防止泄露密码;存、取款时发现ATM机上的插卡口、出钞口有胶带、细绳、胶水等物或其他可疑装置,立即报警或通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