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宣传之警情受理范围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1-03     浏览量:1052      打印文章      

公安110,为民保安宁

 

日常生活中,您已经很熟悉“110”这三个数字,但您是否知道,什么情况应拨打110吗?其实
生活中只有这7件事才可拨打110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7种情形,请朋友们记牢了,不属以上范围的,请自觉回避拨打110,减少占用110资源,把有限的110资源真正服务于需要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