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点赞有礼”、“扫二维码”诈骗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12-11     浏览量:1084      打印文章      

随着微信在网友中走红,以“朋友圈”为对象设计的各种诈骗手法也先后出现。近期,一种新兴的商业营销模式——“微信点赞有礼”、“爱心传递”、扫二维码、代购等迅速在大中城市各类商业载体中蔓延,并受到广大年轻消费者的追捧。而以此为由头实施诈骗的案件在一些地方也已出现。

  【案例提示】

  1、扫二维码:2016年2月,周某从商家处用扫二维码方式获得商家指定的宣传广告后,发布到个人微信朋友圈中,收集朋友圈内好友对该广告的“赞”然后可免费享受周边一日游。周某按商家要求集满一定数量“赞”后前往兑换免费旅游时,被告知需支付导游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

  2、公众号诈骗:2016年3月底,刘某微信加了一交通违章公众账号,并向该公众号发送截图,然后按提示向对方提交了自己收到的验证码,结果微信钱包的350元钱被立即转走。

  3、微信“爱心传递”诈骗:将虚构的寻人、救困帖子发布朋友圈,引起不少人转发,帖内所留联系方式多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防范提示】

  目前发现的微信诈骗,范围涵盖多个行业领域,犯罪对象不明确,犯罪地点甚至跨国境,打击处理难度大,财产损失难追回。公众对微信信息应提高警惕,不轻信、不贪心、重核实。

  【防范对策】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实防范此类网络诈骗,千万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导致财产及个人信息遭受损失。

  1、电信诈骗特别是微信诈骗案件不断增多,诈骗手段不断升级。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可与该账号官方联系求证,不随意进行交易,手机验证码一定要保护好。

  2、骗子以商品为诱饵,给你返利或者便宜,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哄骗消费者进行二维码扫描,实则藏有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手机不要随便安装不明程序,不要贪小便宜。

  3、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即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