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刘某梅、赵某强故意隐瞒在武汉市务工的事实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量:1473      打印文章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确山县留庄镇谭楼村村民刘某梅,长期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14日其与丈夫乘坐K636次列车返回确山,1月21日因发热、咳嗽前往确山县人民医院就诊,2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该人在确山县人民医院就诊时故意隐瞒在武汉市务工的事实,致使他人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严重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确山县任店镇倪庄村村民赵某强,长期在武汉务工,2020年1月23日,其从武汉乘坐高铁G1290次列车返回到驻马店西站,其父亲开私家车将其接回家中。1月28日出现发热、咳痰等症状,2月1日其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该人在镇村排查和县疾控中心进行流调时故意隐瞒在武汉市务工的事实,并多次主动与不特定人员接触,严重影响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刘某梅、赵某强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梅、赵某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确山县监察委员会、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确山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严重干扰破坏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刘某梅、赵某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已经被医疗机构隔离收治。   

              警方提示,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