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3-31     浏览量:1846      打印文章      

2017年3月28日上午,金桥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行政拘留4人。

3月27日9时43分,豫邮金大地驻马店市分公司总经理郇恒星电话报警称:驻马店市六丰农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李某某、白某某带领二十几名陌生年轻男子到其公司以纠缠、拉横幅堵门的方式闹事。接报警后,金桥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大队长龚启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耐心做思想工作和法律解释,大部分聚集人群陆续离开现场,但李某某、白某某等人气焰嚣张,拒不撤离现场,民警多次劝阻无果,其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金该大队民警将李某某等4人口头传唤至金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及现场调查走访,违法人员李某某(男, 52岁,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国际小区)、郭某(男,34岁,家住驻马店市汝南县汝宁镇中心大街43号3号附号)、李某(男,33岁,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爱克首府)、白某某(女,43岁,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明珠港湾小区)于2017年3月27日9时许,以找豫邮金大地驻马店市分公司要钱为由在该公司办公楼内以纠缠公司总经理的方式扰乱单位秩序,同时李某某召集李某、郭某等二十几名社会闲杂人员以在该公司大门口拉横幅、堵门的方式扰乱单位秩序,以上人员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1日,李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白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3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