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公安局快速侦破系列“两抢”案件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量:1418      打印文章      
近日,遂平县公安局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快速侦破系列“两抢”案件。
8月3日晚,遂平县公安局连续发生两起“双抢”案件,遂平县车站镇居民王某和遂平县城关镇居民常某在回家途中分别被抢。案件发生后,遂平县公安局迅速启动重大侵财案件侦破机制,组织刑侦、视侦部门民警组成专案组,强力开展破案攻坚。
两起警情上报市局后,引起了市公安局长杨俊杰同志的高度重视,杨局长当即批示列为督办案件,限期30日破案,同时指派分包遂平县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巡特警支队长余伟同志赴遂平督导案件侦破工作,并要求市局有关部门调派精干力量,指导协助遂平县局开展破案攻坚。
按照杨局长的要求,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摸排、追踪、侦控工作。经过连续5天扎实细致的侦查调查工作,专案民警查清了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活动轨迹和潜址。8月10日,局长刘雪岭带领20余名抓捕民警赶往新郑市,围绕车站镇居民王某被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所驾车辆开展调查摸排。抓捕民警按照专案组统一安排和市局有关部门划定的重点区域,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的街道、家属小区、网吧、台球厅等逐个进行地毯式排查。经过近3个小时的摸排,终于在新郑市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附近找到了嫌疑人所驾车辆。
根据嫌疑人车辆停放地点的周边环境特点,专案组将抓捕民警分成5个工作组,在嫌疑车辆周围布下严密的监控抓捕圈子。经过近6个小时的耐心守候,当天下午16时许,当三名犯罪嫌疑人准备上车时,被布控民警全部抓获,当场从其车上搜出作案所得赃物和作案工具。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生于1989年9月11日,新郑市和庄镇歹庄村人)、张某(男,生于1984年9月20日,新郑市和庄镇歹庄村人)、韩某某(男,生于1995年10月6日,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乡六合村人)供述了于8月3日流窜到遂平县车站镇抢劫王某、李某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在许昌市、新郑市、漯河市以及我市的正阳县、西平县所作的同类案件10余起的犯罪事实。
“8.3”车站镇王某被抢劫案侦破后,局长刘雪岭同志立即召开专案民警会议,要求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乘胜追击,加大对“8.3”城关镇常某被抢夺案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力度,争取被督办案件侦破工作取得全胜。8月11日中午12时许,刑警大队长王运合带领专案民警赶赴驻马店市,在市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市区一宾馆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吴某某、薛某某抓获。经审讯,李某某(男,生于1997年8月16日,遂平县褚堂乡周楼村人)、吴某某(男,生于1996年9月14日,驿城区板桥镇崔张楼村人)、薛某某(男,生于1987年3月13日,驿城区相林王楼村人)分别供述了于8月3日晚上流窜到遂平县城抢夺常某的犯罪事实,同时供述了在汝南县、驿城区等地实施抢夺6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