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破案显身手 履职尽责勇担当——记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胡庆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量:2516      打印文章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系统掌握公安工作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在侦查破案上狠下功夫,增强业务水平,为打击刑事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就是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胡庆。 
  2018年9月,汝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线索,有一伙犯罪嫌疑人在县城周边某地区盗掘了一古墓,获得5件随葬青铜器,定于近期内在汝南县城对盗掘的青铜器进行交易,接到线索后,刑警大队打击文物犯罪专案组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侦查员杨冰、胡庆进行信息研判,及时高效获取嫌疑人员及车辆信息,摸清犯罪嫌疑人活动情况,积极布控、雷霆出击,在上蔡县黄埠镇某宾馆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州、钟某勇、李某齐、李某武抓获,并当场查获嫌疑的青铜器5件。经市文物考古管理所对被盗掘的地点鉴定认定该处为商代至宋代古墓葬区。2018年10月18日,根据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这5件青铜器均为现代工艺品,非文物。目前,罗某州、钟某勇、李某齐已被审查起诉。 
  2018年9月21日,刑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有人在汝南县常兴镇小亮寺村附近(重点文物保护区战国小亮寺城遗址附近)的花生地里深挖东西,看似不起眼的小线索却引起了专案组民警胡庆、柴洲的重视,高度的责任心促使他俩立即前往事发地点,并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张某龙,并在嫌疑车辆中搜出三枚古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张某龙均对其盗掘古文化遗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其中两枚古币为战国一般文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义、张某龙已被审查起诉。 
  2018年3月,汝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打击文物犯罪专案组成员胡庆、柴洲在梳理以往涉及文物案件信息时发现一条线索:2016年6月,该局刑事侦查大队曾接到王某全报警,其和其朋友董某强于2013年下半年通过郭某在汝南县东官庄镇张某生等人手中以6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1件青铜剑、1件青铜方形容器,后来,王某全在古玩市场鉴定发现这2件青铜器均为仿品,感觉自己被骗。在接到报警后,案件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但在案件研判中,胡庆通过丰富的侦查经验敏感察觉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诈骗案件,需要查清该青铜器的来源和真伪,后经多方努力于2018年5月才将2件青铜器追回,经鉴定均为国家三级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专案组民警胡庆、柴洲、杨冰随即把2件青铜器上缴至汝南县文管所,并积极开展追捕抓逃工作。经过数月努力,犯罪嫌疑人张某生、郭某、刘某先后被抓获归案。目前,张某生、郭某已被审查起诉,刘某已被批准逮捕。 
  2018年以来,汝南县公安局经过不懈努力,先后打掉2个文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国家三级文物2件、战国一般文物2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作为一名刑警,面对的是多种复杂情况,胡庆从容自如。他就是这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为侦查破案服务,把打击犯罪、严惩犯罪分子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