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小事显作为 记“全市公安机关巾帼标兵”刘维
来源:2017-12-18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量:1328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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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1岁的刘维,现为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自1995年从警以来,刘维始终在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最初从事车辆驾驶管理工作,如今是事故处理工作的行家里手。事故处理工作很平凡,但刘维凭着对工作的一腔赤诚和执著坚守,赢得了广大群众和同志们的好评,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2017年,刘维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机关巾帼标兵”称号。

面对转岗 知难而进

2015年4月,刘维工作岗位由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转岗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具体负责事故内勤工作。面对工作角色转换,刘维认为,在新的岗位上只有坚持不懈努力学习,才能成为处理事故的行家里手。

思路决定行动。工作中,刘维挤出时间,发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敬业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交通事故信息采集报表传输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在认真向书本学习的同时,她还虚心求教,把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拿来与同志们交流、探讨,拜老同志为老师。

通过不懈的努力学习和钻研,如今,刘维从事故案件内勤管理,再到协助同志们办理刑事案件,她都能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岗内岗外 协同作战

刘维从事的是事故内勤管理工作,她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遇到交通事故需要处理时,她都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办案民警向事故当事人讲明政策、说清道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得到了同事和事故当事人的好评。

2016年6月21日,正阳县慎水乡台天村的张某骑摩托车行至县化肥厂路口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贾某发生交通事故,贾某被撞摔在地上,头部受伤。贾某出院后,要求张某为自己买一辆新电动自行车,并包赔自己在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最后发展到大打出手的态势。体格强健的贾某扬言,如果张某不按自己的要求赔付,就打断他一条腿。

刘维认真了解事故的全部经过。经调查,贾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也有过错时,就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摆实事、讲道理,刘维分别指出对方的过错大小和应承担的责任,请他们各自退让一步。经过一番耐心调解,双方均表示退让一步,接受民警的调解处理结果,双方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2016年11月26日,与刘维关系较好的一位老同学李某,因骑摩托车与突然横穿马路的方某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李某及时刹车,但方某的右手还是被摔伤。办案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调解之前,李某找到刘维向她咨询这起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自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刘维问明情况后,告诉李某,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应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并劝他好好配合民警的工作,向方某道歉,赔偿应该分摊的医疗费。李某同意刘维的建议。

方某得知李某与刘维是老同学后,认为刘维一定会给办案民警说情偏袒李某,顿时心里出现了落差,怨气满腹。当他听到办案民警要求李某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时才如梦初醒。方某认为刘维处理问题公平公正很是感动,对办案民警说:“刘警官真是一个正直的好民警,俺心服口服!”

 舍小顾大尽职尽责

刘维定期将事故案卷归档归类,及时建立电子档案。对亡人交通事故案件,她都记在脑子里,只要办案民警前来查看档案,她都会快速地找到,及时为办案民警提供办案资料,大家都称她是“好管家”。

2016年11月份的一天下午,天正在下着大雨,刘维准备去学校接放学的儿子回家,这时一位办案民警匆忙走到她的办公室,急着查找一份案卷,准备连夜对一起案件进行分析。

刘维的丈夫远在外地工作,公婆外出走亲戚不在家,天又下着大雨,没人到学校接儿子咋办,心里很是焦急。刘维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没有多想,就立即走到档案室为办案民警查找所要的档案资料,办案民警非常感激。

当事情办完,刘维急忙赶到学校时,却不见了儿子踪影,吓得她眼泪直流。后来向老师一打听,才知道儿子已经冒雨自己回家了。当刘维急匆匆地赶到家中时,发现儿子刚刚换下被雨水淋透的衣服,刘维抱着儿子泪流不止。

诸如此类的微微小事、平凡小事还有很多很多。这就是刘维,这就是刘维的微微小事,事事件件都能彰显她的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