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猛,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泌阳县公安局法制室民警。自2014年在法制部门工作以来,吕猛审核各类案件2000多起,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市公安局、县政府嘉奖,2014年被市委政法委聘请为“全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在2015年全市行政诉讼法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2016年被市公安局授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标兵”荣誉称号。
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吕猛始终坚信,只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才能更好地做好执法服务和监督工作。他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考取了司法资格证书。工作中,他主动向老法制员学习请教,面对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分析研究,不断创新执法服务、执法监督工作方法。
2015年全省吸毒人员“大收戒”专项行动期间,针对部分基层一线民警对禁毒案件的办理程序和证据标准把握不准等问题,吕猛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及时向领导建议并制订《泌阳县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强制隔离戒毒案件的意见》,规范了吸毒成瘾的证据标准,界定了《戒毒条例》第十四条“被社区戒毒人员超过15日报到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报到后拒不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将送达回执和社区戒毒机构的报到证明作为必要证据等。
此举不仅明确了证据标准,还规范了毒品案件的办理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有效提高了收戒率,受到广大民警的一致好评。
严格执法 把好案件质量关
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的案件审核和执法监督部门,也是法治公安建设中的重要部门。吕猛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等环节主动介入,以案件考评为抓手,逐案进行阅卷,实行一案一表、一案一评,帮助办案民警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卷宗的质量。
对前来咨询、审核案件的民警,他都制作案件阅卷笔录。对于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还需要调取哪些证据,下一步如何侦查,他都逐一列出清单,耐心地向办案民警讲解,指导民警办理案件。对重大案件和疑难复杂的刑事和行政案件,他报请领导组织召开集体议案,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顺利运行,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解疑释惑 当好 “参考书”
在大量的案件审核中,吕猛发现部分民警在办理案件中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把握得不够准确。
为解决民警理解法律适用和案件定性中的疑难问题,他和通信部门沟通后,在县局网页开通了案件办理专栏,设置了法律讲堂栏目,将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最高法下发的指导案例和专家学者的理论见解,撰写论文和指引意见发表在法律讲堂栏目,并将最前沿的法律观点转发在法律讲堂中,让全局的民警足不出户就可以学习借鉴。
除此之外,他还结合自身的基层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作了针对性强、具有专业法律特色的培训课程,以案例点评、以案释法的方式,为民警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专题执法办案培训,有效地解决了以往集中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辛勤耕耘终有收获,吕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现出青春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