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群众利益无小事
来源:2016-09-10     发布时间:2016-09-10     浏览量:1770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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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平舆县公安局控申股股长。参加工作以来,陈超同志立足于公安基层工作,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公安业务知识,求真务实,勇于进取,开拓创新。1998年、1999年两次受到个人嘉奖;2005年、2008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分别被市局、县局评为信访先进个人,2011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其所带领的平舆县公安局信访股在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陈超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标兵。

陈超同志自2009年从事公安信访工作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以对党的信访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严谨公正、稳妥高效地做好公安信访工作,为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公安各项事业平稳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依法依理 将心比心

为了通畅公安绿色信访通道,陈超积极主动地将信访各项工作向平舆县公安局党委汇报,使局党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并把它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股所队负责人、信访民警三级联动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疑难信访案件。他本人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到办案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亲自到信访人家中,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能及时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耐心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逐渐取得群众的认可和理解,依法依理、将心比心的为信访人的未来生活带来曙光。

2012年,陈超本人共接访群众166人次,其中回访98人次,通过他的不懈努力,减少了有上访苗头的信访件38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件6件。十八大召开期间,省公安厅向平舆县局交办重点信访件2起,市公安局交办重点信访件15起。陈超都积极带领民警走访当事人,努力化解,确保这17起信访件无一人赴京上访。陈超常说,我做信访工作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方法,就是把信访人当亲人,属于公安管辖的会按照法定程序,还信访人一个公道,不属于公安管辖的就引导他们按要求处理。2008年10月21日上访人段某反映其丈夫张某被人杀害一事,经县局刑警大队民警和技术人员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张某属坠楼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不予立案,段某对此结论不服并多次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陈超多次到县局刑警大队和民警、法医一起共同研究探讨该信访件,还不断到信访人段某家中走访,向段某及其家人讲法律、讲政策。当他了解到段某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后,就及时向县公安局和县信访局领导汇报,想方设法给予帮助,每逢节假日或多或少都会给段某带去一些生活用品。看到陈超持之以恒的真心对待自己,段某从刚开始的冷嘲热讽到最后激动的对县公安局领导说:“共产党有陈超这样的好干部,真心真意的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我再也不上访了。”2012年3月段某停访息诉。

        “三入情怀”春风化雨

陈超在七年多的信访工作中,从第一天起,就确立了一个工作目标:绝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回报群众的信任,他坚持在受理每起信访案件时,做到身入、心入、情入,以“三入情怀”、务实精神沉到群众中去,沉到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大多上访者都带有一定的怨气,有的甚至情绪非常激烈,这就要求信访接待人员坚决摒弃“官老爷”作风。陈超总是换位思考,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多给信访当事人一些理解和帮助,争取当事人的信任,甚至谅解。在2012年全国开展“大走访”活动以来,陈超更是加大对信访人的回访力度,以心贴心,以情换情,他坚持对每一个来信来访者都用好不推诿、不哄骗、不怕烦、不怕难、不怕缠的“五不”之情,以真情为群众解决难题。2013年2月21日,家住浙江省仙居县大战乡车头村北路的陈某(男,汉族),在平舆县一建筑工地施工时被打成轻伤。因当时案发后受害人没有及时报警,未能找到当时在场的相关人员,调查不清楚陈某胳膊骨折具体是谁造成的。陈某多次到省市上访,为了化解该矛盾,陈超同志多次与办案单位和双方当事人沟通,直至2013年6月8日,促成陈某与陈某良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良赔偿陈某医药费共计4万元,双方互不再追究责任。陈超通过有效的化解怨气、解决矛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上访者的心坎上。

           法理并重 群众至上

多年的信访工作,使陈超坚信只有坚持依法办理,才能让无奈的信访者称心。他经常会同法制部门对所有案件进行普遍排查,及时依法解决问题,主动为群众减少无奈之事,尽量控制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七年多来,他设法累计消除可能造成涉法涉诉上访的案件500余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办理信访积案时,他注重以法、以理服人,确保停访息诉。他坚持依法处置每起信访案件,把“法”字贯穿信访案件处理全过程。2012年,在化解许某反映的交通肇事逃逸信访案件中,陈超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并通过关系查找案件线索,经多方努力,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随后,陈超又和办案民警一起到犯罪嫌疑人朱某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管齐下,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朱某投案自首。

陈超热爱公安信访工作,他不论是到北京接访,还是在郑州接访,总是每天早晨六点钟准时上岗,到晚上六点钟下岗,不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他都会工作在信访稳控的第一线。在2014年的赴京接访中,他八十多岁、久病在身的老母亲又因病住院,家人没有把此事告诉陈超。后来陈超得知这个事情后,含泪给弟弟打电话,让其好好照顾因病住院的老母亲。他却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信访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