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秩序整治效果好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8-20     浏览量:1258      打印文章      
       自7月2日“抓源头、除隐患、保安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以来,驻马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聚焦隐患清零、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和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集中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教育严重违法驾驶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继续保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紧密结合全市实际,驻马店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抓源头、除隐患、保平安”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道路和重点违法行为,对隐患清剿、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和责任追究4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细化了整治措施。
       一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245台营运路线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280台营运路线500公里以上长途客车逐车排查,严格落实落地休息、接驳运输等制度。二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187家运输企业的GPS动态监控系统值守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处罚违法车辆3辆。三是下发《全市重点车辆道路交通隐患研判分析报告》8期,针对26辆违法未处理、2辆逾期未检验的5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下发《催办通知》,敦促运输企业或车辆所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26958起,催告交通违法车主14562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0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4人。五是以新修道路、临水临崖、事故多发路段、交叉路口、山区道路等为重点,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24处。
       严查路面交通违法。一是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夜查和周末集中查处行动10次,全市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52079起。其中,酒驾213起、醉驾232起、超速11713起、超员4起、无证驾驶423起。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隐患车辆7328辆,网上网下联动精准查控。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货车超载780起。二是组织开展“蓝天行动”8次,在市中心城区设置检查点195处,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运输和污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1193起,其中渣土车835起、混凝土运输车116起、冒黑烟高污染车10起、低速载货车114起、农用车153起。摩托机动大队发挥灵活机动的特点,每4人一组拉网式查处,成效明显。三是高速交警按照“五个起来”的要求,依托豫皖省界公安检查站、上下站口和服务区,检查登记“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车辆运输车等重点车辆1500台次,查处交通违法2253起。
       强化宣传教育提示。一是对记满分的157名驾驶人组织教育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记6分以上的1264名重点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紧急提示信息。二是坚持每月25日交通违法曝光日机制,曝光重大事故典型案例5起、多次违法未处理重点车辆1319辆、重点运输企业879家。三是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警示24次,曝光本地及外地重大交通事故19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91起。四是每天组织民警走进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爱华说交通》栏目,解答听众交通出行问题,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严格责任追究。一是督办整改抓落实。向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和面包车隐患清理工作落后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动态跟踪问效,促进工作落实。二是公开集中约谈抓落实。采取约谈重点工作落后单位分管领导、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发言等形式,推后进,补短板。三是追究企业主体责任。接到西平县泰达汽车运输公司的豫QD5000号货车在广东佛山市强行闯卡,造成13辆车受损、2人轻伤的案件线索后,经过深入调查,对该公司车辆存在11次超载的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对公司车辆涉嫌挂靠经营情况抄告安监、运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