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2017“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在市群艺馆隆重举行。一首《好人歌》拉开了颁奖典礼的序幕,2017“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揭晓,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李浩获此殊荣。
当天下午,市群艺馆座无虚席,现场大屏幕讲述的一个个生动鲜活感人故事,时而令人震撼、催人泪下,时而让人激情迸发、豪情满怀。每一个人物的故事都不平凡,他们的行动和坚守,他们的奉献和杰出成就,深深打动了全场观众,赢得了阵阵热烈掌声。
2017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宣传发动、推荐、初评、终评、表彰5个阶段,共有20名候选人和2个集体进入终评阶段,经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投票,最后评出的10位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和1个集体,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李浩名列其中。
李浩,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2月出生,三级警督,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驻马店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从警十三年,一直战斗在刑侦第一线,曾先后侦破“2013年正阳县蔡某某、乔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2014年“8.17”驿城区胡某某150万元玉器被诈骗案、2015年河南省公安厅及驻马店市公安局两级挂牌督办的“4.16”平舆县系列飞车抢劫抢夺案、2016年“4.9”杨某某故意杀人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为群众挽回损失1000多万元。因工作成绩突出,李浩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并先后多次被授予“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中原卫士”及“河南省十大杰出五四青年忠诚卫士”等多项荣誉称号。其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省、市等20余家媒体报道,还被光明日报出版社《弘扬当代公安工作文集》收录刊发。
据悉,“感动天中”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我市重点打造的人文精神公益品牌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驻马店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社承办,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良好形象,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凝聚强大的社会正能量,为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打造“好人之城”,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