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交警对市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少违法车主被依法处罚。
镜头一:市文化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几辆轿车占用右转车道直行,被附近执勤的交警当场拦下。
镜头二:市解放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一辆黑色轿车占用右侧的公交车道,却不右转,导致右转的公交车无法通行。
镜头三:一辆白色轿车原本在市乐山大道的直行道上行驶,当行驶到交通路口时,突然变道右转,险些与一辆正在直行的公交车发生碰撞……
11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置地大道与十三香路交叉口看到,3名在此执勤的交警,一个小时内查处十几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车辆。一名交警介绍,在该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发生频率较高。
正在记者采访交警时,又有一辆私家车停在市置地大道右转道上等直行信号灯,交警随即上前要求其靠边停车。“警官,我违法了吗?”驾驶员周先生问交警。“你占用右转车道直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告诉周先生。周先生赶紧认错,并表示以后一定注意。民警对周先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执勤的交警在市乐山大道与解放大道巡查。11时30分,在市乐山大道与春晓街交叉口,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私家车从左转道上直行。车刚驶出不到20米,便被交警拦下。“你好,你直行怎么不走直行道呢?”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员说:“我不熟悉路况,进入路口后才发现目标地点在前面,便下意识地直行了。”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我们之所以要对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是因为这种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且对道路交通安全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交警说,“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极易造成拥堵,也容易因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提示,司机驾驶机动车进入路口时,请提前观察路面上方的指示标志和路面的交通标线,做到“各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