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机关对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当事人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1484      打印文章      

512,驻马店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依法对网上散布、传播不实信息,发表不实言论的违法行为人陈某某(男,26岁,驻马店正阳县铜钟镇人)依法行政拘留20日。

54510,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先后两次以网名“狗仔帅帅”在“百度贴吧-驻马店吧”发布题为《有权就是任性,驻马店市民警向无辜群众滥施辣椒水,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的不实信息,该信息主要内容称:民警无故向其喷射辣椒水导致其受伤等消息。该不实信息在网上发布后,驻马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对其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经查证,其发布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经查,51日晚,陈某某酒后步行途经驿城区文明路与练江路十字路口北100路西处时,看到老街派出所110执勤民警正在金莊KTV门口依法处置警情,陈借着酒劲上前对民警无理纠缠和挑衅侮辱,并用身体冲撞民警,阻碍民警撤离现场。民警在多次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使用了警用催泪喷射剂。54510日,陈某某为发泄私愤,先后两次在“百度贴吧-驻马店吧”发布题为《有权就是任性,驻马店市民警向无辜群众滥施辣椒水,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的帖文。因该帖文多处信息不实,引起不明真相网民的关注,对公安民警的执法尊严和整体形象造成了不良后果。陈某某对其违法行为已写出深刻检查,并对其给民警造成的伤害表示愧疚,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驻马店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陈某玉行政拘留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陈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对于编造、传播网络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若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散布违法信息的,要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