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严防扒窃 警方为您支招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量:1278      打印文章      

随着夏季的到来,扒窃案件也进入了多发期。笔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交站台及公交车是扒窃犯罪高发场所,因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扒窃犯罪人员往往混迹其中,伺机作案。根据市公安局领导指示精神,按照“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的要求,公安机关切实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案例一:徒手扒窃

2016122414时许,曾两次因盗窃被判刑的韩某因手头吃紧来到驻马店火车站寻找下手目标。韩某来到26路公交车站牌时,手提电脑包的何先生进入了他的视线。何先生正在玩手机,感觉公交车快到了,便将苹果手机放回上衣右侧外口袋内。发现目标,韩某便紧紧跟在何先生身后。当时上车的人比较多,韩某故意在何先生背后往前挤,伺机将何先生口袋内的苹果手机偷走并迅速离开。接到何先生报警后,反扒民警立即行动。20161225,一形迹可疑男子在火车站扒窃得手欲乘车逃窜时,被反扒民警擒获,从其身上查获被盗苹果手机1部。经查,该男子正是犯罪嫌疑人韩某。

案例二:刀片扒手

2016122013时许,张先生报警称,其在市区中华大道乘坐4路公交车时口袋被割破,9700元钱被盗。反扒民警第一时间赶到公交公司调取有关监控资料。通过走访调查,201726,反扒民警在遂平县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为受害人挽回了部分损失。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61220,他们从遂平县搭乘公共汽车到市区作案。在4路公交车上,他们用刀片将坐在后门右后方第一排的张先生裤子后兜划开,把钱偷走并瓜分。

案例三:老练惯偷

扒手温某是个惯偷。2016122217时许,温某从市委家属院西门的公交车站牌处上了15路公交车。很快,坐在后车门第一排右侧靠窗位置的王先生成了温某的目标。王先生的袄没有扣上,胸前还抱着一个双肩包。温某若无其事地上前挨着王先生左侧坐下,趁王先生望着窗外时,迅速用刀片将王先生袄内右侧兜割开,把里面装的3820元钱盗走。温某不思悔改,又分别于20161223日、20161228日在公交车上作案,一次是从130多岁、抱小孩子妇女的挎包内盗走钱包,把10元现金拿出来后,将钱包和身份证、银行卡等扔到了路边的绿化带里;一次是用刀片割开150多岁、抱小孩中年妇女的外衣口袋偷了470元钱。为逃避警方打击,温某作案时还专门戴上了口罩。201711日,反扒民警在市十三香路北段将犯罪嫌疑人温某抓获。

案例四:扒窃二人组

2017111,时近年关,扒手老邢也急着“挣钱过年”,13时许,和助手老杨一起上了27路公交车,希望能有所收获。这时,站在车门处低头全神贯注玩手机的董女士引起了两人的注意。老邢示意老杨在旁边望风,然后悄无声息地移动到穿着红色毛呢褂子的董女士身边,从她左肩的挎包中偷走了1个钱夹。2017222,反扒民警在市老汽车站公交站台将老邢和老杨抓获。

案例五:盗销一条龙

2017219中午,扒手孙某来到火车站一公交车站牌处,看到不少乘客正在挤着上一辆公交车,其中1名年轻女孩穿着的外衣口袋里有1部手机,就“眼明手快”地趁女孩不注意将手机顺走。得手后,孙某并没有尽兴,转了一圈后又回到这个站牌继续寻找作案对象,将另一名女孩外衣口袋内的手机偷走。连发的2起手机被盗案引起了反扒民警的注意,立即展开侦查,最终锁定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321,在孙某家中将其抓获,查获涉案手机11部,同时查明其以前盗窃的手机均通过物流销往郑州。323,反扒民警在郑州将涉嫌销赃的张某抓获归案。

公交扒手的主要作案特点:作案工具一般为刀片、镊子或徒手;作案方式主要有掏(割)包(兜)等;主要目标是钱包、手机、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作案时间大多集中在上下班、节假日等人员流动高峰时段;最易下手的部位是外衣口袋、后裤兜、背包、手提包等;单独行窃的扒手往往趁人多上车拥挤时设法接近作案对象并迅速动手;团伙作案确定作案对象后,有的故意堵挡作案对象上车或挪动,有的则从后面推挤,刻意制造拥挤场面,以引开作案对象的注意力伺机下手,得手后很快将赃物传给远处的同伙,下车逃窜。

法条链接:20115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直接入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罪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344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4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扒窃入刑去数额化、去次数化,意味着只要实施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多少,都是犯罪,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简单的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如何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不给各类扒手以可乘之机?

第一,外出时最好钱证分离,上车前要先准备好零钱。不要在公交站台或上车后再拿出钱包找零钱投币。

第二,不要把手机、钱包、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外衣口袋。手机尽量拿在手中,挎包、背包最好放在胸前,将拉链拉好。

第三,自觉维护乘车秩序,不要为争抢座位在车门处一拥而上。上车后尽量往车厢中部走,不要挤在车门口,扒手往往选择在车门口作案,方便作案后下车逃离。

第四,一旦发现财物被扒窃,请及时报警。尽量记下所乘公交车的车牌号、乘坐时间、地点、路线等信息,以便警方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