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成功侦破3.27系列入室盗窃案
来源:驻马店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量:1510      打印文章      

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成功破获东高所“3.27”系列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入室盗窃案件7起,涉案价值15万元。

2017年3月27日20时19分,开发区通达路凤凰城小区9号楼1单元26楼西户居民陈某某报称:其家门锁完好,存放在卧室衣柜抽屉内的6万元现金及总价值4.4万元的黄金项链等首饰被盗。案发后,杨俊杰副市长高度重视,批示挂牌督办。赵全中副局长要求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网技支队立即组织专案,研判串并,迅速破案。

经视频侦查发现,3月27日16时37分三名男子步行进入1单元楼乘电梯上楼,24分钟后下楼逃离小区,确定三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视频追踪嫌疑目标,三名男子多次步行换乘出租车出入驻马店市区多个小区,并最终查明三名男子冒用岳某某身份信息3月26日登记入住丽都快捷宾馆333房间,3月27日作案后三人乘坐豫PZ8091周口大巴逃离驻马店市。

经研判串并,4月7日市区海云世纪城和凤凰城小区两起入室盗窃案与3月27日凤凰城小区入室盗窃案作案手法类似。通过视频分析比对,3.27和4.7两起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网技支队根据嫌疑人活动轨迹查出三名嫌疑人,其中两名嫌疑人作案后乘坐火车逃往广州市。

经工作发现,4月11日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准备乘坐G548高铁返回驻马店。专案组立即开展布控收网,一组侦查员从信阳站上车反复比对确认嫌疑人后,于4月11日22时在驻马店市高铁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1岁,上蔡县东洪人)、潘某某(男,27岁,湖南省耒阳市人)抓获,现场搜出被盗手表一块;另一组侦查员于4月12日11时在上蔡县东洪乡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0岁,上蔡县东洪人)抓获。

经审讯,三人对其流窜驻马店、郑州市7起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潘某某和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