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2016年12月到今年2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其间,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治安案件269起,收缴黑火药0.2公斤、成品烟花爆竹16739件,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专门印制并广泛张贴了《驻马店市群众举报危爆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驻马店市公安局关于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厉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使广大群众知晓公安机关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同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和过街横幅、墙体标语、电子荧屏等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打非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全市公安机关重点从储存、运输、销售3个环节进行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展全面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776个,并针对今年全市县城以上建成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加大对非法销售网点的查处力度,确保了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零存在。主动在城乡接合部、县域入口处设置检查点,加大对过往车辆及人员、物品的盘查力度。1月16日,市公安局在上蔡县先后查获4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按照烟花爆竹存储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存储条件、防护设备配置、安全制度落实及监督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36座。通过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的排查、巡查,对“三无”产品、摩擦类、烟雾类、内筒型组合烟花和过期、超标的产品,对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产品,一律收缴,并对来源进行了追查。1月13日,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联合督导检查组对上蔡县某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检查时,发现两家销售网点销售有“三无”产品。上蔡县公安局联合县安监局对违规从外地进货的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罚。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加关心环境污染,提高对非法产品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并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对所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都要上追源头、下追流向,做到“四不放过”。